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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司司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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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双重课税,香港与更多国家签协定

今天启程访问东南亚三个国家;越南、马来西亚和泰国。其中一项主要的工作,是到马来西亚跟该国签署「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」,简称CDTA。这将使与我们签署同类协定的伙伴经济体达到24个。

签订这样的协定,会让双方明确划分彼此的征税权,使彼此民众可以避免双重课税,并降低了一些被动收入的预扣税的税率。这样的协定既方便贸易,又能促进人才流通,对双方都有利。

近年香港加快就「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」与不同国家谈判。去年,共有八个国家与香港签署的「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」正式生效。我们和印度等四个国家的谈判亦已经达成协议阶段,只待签署;我们并与南韩等十个国家已有初步议定,不久将展开谈判。

这方面的工作得以加快,是因为在二零一零年修订了我们有关的税务条例。这条例在二零一零年三月正式生效,使香港的税务资料交换法例能够与国际标准接轨。

图为二零一零年访问马来西亚时和纳吉布合照

或许有人会记得,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举行的伦敦G20峰会上,曾发生过香港几乎被列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的「避税天堂」「灰色」名单的惊险一幕。相信大家可能会记得在G20峰会上,二十国集团同意打击“避税天堂”,OECD随即公布了三份名单 -– 黑名单、灰名单和白名单。法国提出要把香港和澳门列入灰名单内。

当时,我正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会议。这段消息令大家十分紧张,立即联同有关同事跟国家的代表进行深入磋商。最后,由胡锦涛主席亲自出面,据理力争,终于港澳并没有被列入任何名单之内。这为我们争取到宝贵的时间,让香港可以修改有关的法例,来回应国际社会的关注。

这场小风波源自OECD在二零零四年更改了它在一九九五年订立的税收协定,香港过去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和《税务条例》都据一九九五年的旧例拟定。到OECD二零零四年推出了新的税收协定范本之后,问题就出现了。过去,香港税务局不能够收集与本地税务无关的资料;若一个缔约地区向香港索取超出这范围的资料,香港便无法提供。据新协定范本,我们就不能以资料与本土税务无关为理由,拒绝收集和拒绝向另一缔约方提供有关资料。税务局在资料搜集权力方面所受的限制,一直成为我们在商讨协定过程中的主要障碍。

其实,香港一直明确支持国际社会提升税务透明的工作,并且早已经明确表明支持OECD税务透明化的原则。我早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,已经表明会提出修例建议,令香港的资料交换安排与国际接轨,并扩展我们的协定网络。

我们通过《二零一零年税务(修订)条例》之后,不但解除了被列入灰名单之忧,还加快了与其他国家签订相关协定的行动。二零一零年三月我曾访问马来西亚,那时我们的税务修订条例正好出台。我便向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布提出,双方可以寻求签订「避免双重课税协定」。他接纳建议,第一轮谈判便在六月展开了。到去年年底,又进行了第二轮谈判,并达成协议。如今,双方可正式签署协定了。

税务条例的修订,为我们争取与更多OECD税收协定缔约国的谈判注入了动力,很多贸易伙伴对我们的修例作出积极回应,主动邀请我们展开或者重开谈判。自此,我们已和十八个国家签署了「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」。

我们要进一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,不能单靠税务措施,我们还要保持自由经济市场的灵活性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性,更要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效率,加强基础建设,积极培养人才,促进创新发展,营造有利营商的环境。

2012年4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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